丽文明办〔2005〕3号
关于印发《文明行业、文明单位、文明村镇
台帐资料目录》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文明办,市直各有关单位:
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基层文明创建工作规范化、科学化、制度化建设,切实加强创建台帐资料管理工作,我们根据省各类基层文明创建标准及我市创建工作实际,制定了《文明行业台帐资料目录》、《文明单位台帐资料目录》和《文明村镇台帐资料目录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希望各基层创建单位在工作中按照所列目录,结合本行业、本单位实际,规范创建台帐资料管理,不断提高创建水平,努力开创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局面。
附:1、文明行业台帐资料目录
2、文明单位台帐资料目录
3、文明村镇台帐资料目录
丽水市文明办
2005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