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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(宣传)处

    负责规划、部署全市社会宣传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工作;组织时事政治、形势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;负责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,负责重大节庆活动的宣传;组织开展对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推广。负责指导和协调新闻舆论、出版工作;制定宣传报道计划,提出宣传报道重点,组织和策划重大宣传报道活动;负责新闻出版工作和指导新闻、出版队伍的业务建设;负责外地媒体驻丽记者站的管理工作。

  处长:留丽萍        办电:2098729     电子邮箱:liulp@lishui.gov.cn





( 2008-11-10 15:06:00) 】【打印页面】【关闭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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